詭短篇《神與劍》016

 

我將手放開,十字架彈射在門板上,發出碰撞聲。十字架和橡皮筋掉落在地,門板上出現被十字架底部撞擊過凹陷痕跡。

我不會去向警察說出這些的,畢竟,我和他的母親算是......朋友。

我和她在同一間製藥工廠共事過。只用手且是機械式的裝藥工作,工廠並不介意請我這個跛腳的,而且請了我,老闆還可以向政府相關單位請領一筆補助金。雖然幾個月後老闆還是用盡理由辭掉我,以致我之後只能在自己家裡做些論件計酬的手工工作。一天之中,我幾乎都待在家裡,每當下午時分,我會和老三一樣敞開家門,不一樣的是,他關心的是中庭,而我,只是看著、聽著老三和李成達的故事。

李成達的母親嘴上常掛著很欽佩我之類的言詞,說我殘而不廢,能夠自立更生非常偉大。我們時常一起吃晚飯,後來知道我們還是鄰居,她對我非常地好。

我和李成達並沒有說過話,雖然我們的境遇相仿,但我們之間仍存有應當的、正常的疏離和冷漠。他的母親曾試圖介紹我們兩個認識,他不想,我也不想。因為我們是同一個樣的人,人們總是比較我們,但我們都不情願被比較。他的母親會在他面前說起我、說起我的殘而不廢。我搶了他的母親對他必需的同情,他如此認為。我們誰不認識誰,卻暗地裡因為他的母親而進行一場鬥爭。

李成達的作為令他的母親很傷心,她常哭,在我的面前。她說過:「如果你是我的兒子該有多好......」

事,總是與願相違背的,這是這悲哀的世界裡的第一準則。誰會情願生來就有一雙必須穿上鐵鞋的腿和腳呢。李成達不情願,我也不情願。

他可以怪罪他的母親,我在這世上已沒有人可以讓我怪罪,否則,我也會怪罪誰的。

肢障人在這個社會生存不容易,到處被人笑、到處被人嫌。當然,真有些人像教會那些教友一樣幫助我們。我不像李成達那麼賤,行為完全像個殘廢卻不承認自己是個殘廢。我會接受他的母親或其他人對我的好,但我不會主動去要、去拿。

「我賴活著不過是為了替我兒子贖罪。」在和他的母親一起做禮拜時,她幽幽地向我說。

她的神情很疲倦,我知道她很累。我們坐在教堂最後一排的位置,溫暖柔和的聖歌包圍住我的聽覺,她的話卻深深刺上我的心頭。

 

待續......

張苡蔚

本文引用自dearvivian - 詭短篇《神與劍》015


f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苡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