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腳趾》045

 

第十二章

 

今天和大多數的日子一樣在快午夜十二點時回到家。妻子還沒睡,這不稀奇,稀奇的是,她臉色很不好。

第一時間我以為她將以我在外面玩女人的事預備要和我吵架。我瞭解她,她一定早知道我在外面幹過什麼。

可她的壞情緒並不是因為我。當我在盥洗時,她在浴室門口講述著一些往事。

有些,我早就忘掉了。

在那四個年輕人之前,隔壁住的是妻子的表哥一家人。

很久以前,他們和我們家相處得還不錯,兩家的女兒年紀相當,都玩在一起。妻子的親戚中,我能接受的就他們而已。接受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們人好或我喜歡他們,只不過女兒愛往他們那兒跑,我不得不接受他們。

妻子說起附近排水溝發生的浮屍案,女屍已證明身份,就是她表哥的女兒劉宜芬。

宜芬。妻子不提,我可能永遠都記不起我以前是這樣喊那孩子的。

記得妻子曾說過:「既然是親戚,大家都有血緣關係,雖然你和我的親戚沒血緣,但我們的女兒身體裡有著我的家族的血統,也有你的血脈,所以大家都是有關係的。聽過冤親債主嗎,雖說你不喜歡他們,但這輩子成為親戚就是有緣分,上輩子不是你欠誰錢了就是誰欠你一份情沒還。不管你或是我或是他們,這輩子都是來還債的,有牽扯的,你也得和他們來往來往呀。」

是,我們的女兒和他們的女兒是那麼地好,好似親姊妹一樣。但也就是那個吸毒又和男人亂搞的女孩帶壞女兒的,不是嗎。要這種血緣關係要這種緣分有何用!算了吧!

早要妻子搬離這個滿街都是她親戚的鬼地方,她不肯,老說對這房子有感情。這房子,粉刷的牆面斑斑駁駁,木頭地板沒了光澤都是磨痕……她會對這間破爛房子有感情不如說她對她表哥的房子有感情吧。

她表哥的房子租給誰、誰住在那兒、誰在那兒發生了什麼事,根本與她無關。她是這間房子的女主人,她不管這房子的事,倒是注意另有女主人、他人的房子的事。

她和他之間的血緣關係是可笑的、是荒唐的!她也這麼認為,不是嗎,這樣要如何說服我接受她那一套關於血緣和緣分的理論呢?冤親債主!東指西指,不就指的是我、指我欠你們!

我欠你們什麼了?

 

待續……

張苡蔚

本文引用自dearvivian - 《腳趾》044


f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苡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